1、工程勘察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物探、地形图测量等成果文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含地质钻探、管线探测、土壤氡浓度检测等)。 2、工程设计 (1)方案设计工期要求: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内提交项目整体方案设计成果。 (2)一标段设计工期要求: ②方案设计确定后15日历天内提交一标段(门楼)初步设计图纸及施工图,收到审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后3日历天内完成意见修改。 ③方案设计确定后30日历天内提交加盖审图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施工图。 (3)二标段设计工期要求: ④方案设计确定后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资料(包含设计文本、图纸及概算书)。 ⑤初步设计专家审查会通过后40日历天内提交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收到审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后5日历天内完成意见修改,审图合格后2日历天内提供审图合格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施工图。 ⑥初步设计专家审查会通过后60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图及修改,并取得二标段施工图的审图合格证(含人防、消防专项审查)。 3、全过程造价咨询 (1)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时限: ①收到初步设计文件后,2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概算书,概算介绍会后5日历天内完成概算书修改并提供盖章版工程概算书。 ②收到一标段(门楼)审图版施工图后,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预算书(一标段),预算介绍会后3日历天内完成预算书修改并提供盖章版工程预算书(一标段)。 ③收到二标段审图版施工图后,2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预算书(二标段),预算介绍会后5日历天内完成预算书修改并提供盖章版工程预算书(二标段)。 ④在收到设计修改单或变更单后,7日历天内提交设计修改或变更预算书。 (2)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时限:咨询人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供的完整资料后14日历天内完成月度计量审核;收到变更、签证类资料后按会议要求的时间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原则上不得超过14日历天。 (3)结算审核成果提交时限:咨询人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初稿。 (4)咨询人应在招标控制价审核定案后5日历天内,按照委托人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经济指标分析表”并提供委托人。 (5)审核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漏项和工程量偏差事项的时限: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漏项和工程量偏差的事项资料后14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工作。 (6)咨询人在收到全部中标或成交候选人报价清单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报价清单与委托人发出招标或采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工程量一致性的校对,并提交加盖咨询人公章的校对结果对比表。 (7)咨询人在收到委托人发出的《关于提交****项目结算送审价与定案价质量偏差分析的函》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分析意见及分析表。 4、其他服务 (1)环境影响评价服务: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文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时间为工作完成时间。 (2)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方案:2025年11月25日前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初稿),待施工单位或业主提供土方弃、取土点后 7个日历天内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评审完毕,收到评审意见后 7个日历天内受托人按评审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水土保持监测、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项目竣工验收止。 (3)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以雷击灾害评估成果文件经气象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时间为工作完成时间。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文件通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或相关部门审查(或备案)后并通过专家评审时间为工作完成时间。 (5)交通影响评价: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以交通影响评价成果文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时间或配合完成规划报审所需方案的编制及规划报批手续为工作完成时间。 |